1. 開機:接通電源,打開儀器后部的電源開關;
2. 自檢:重量顯示窗顯示“0”,穩定顯示窗顯示初始值,一般是室溫(40℃以下);
3. 預熱:開機預熱30分鐘,經預熱后測定的數據真實有效
4. 放樣:打開加熱桶,放入樣品,合上加熱桶;
5. 按“測試”測試鍵,儀器開始自動測試水分值;
6. 測試完畢儀器自動報警顯示水分值%。按“顯示”鍵儀器停止報警,連續按“顯示”鍵,可以查看水分值%、測試時間、初始重量等試驗數據。
7. 掀開加熱桶,等溫度顯示回到30℃以下才可以進行下一次檢測。
1、取樣程序應使所取原始樣品盡可能有代表性,取樣部位和樣品量能滿足分析項目的特殊要求,取樣量不得少于分析用樣、復驗和留樣備查的總量。
2、取樣工具應清潔、干燥,不得影響樣品的氣味、風味和水分組成。
3、鮮肉必須用剔除脂肪、筋、腱后的肌肉,檢樣和復樣應冷藏保存于密閉容器內,防止樣品變質或水分損失。4、采樣后應盡快安排檢測,分析樣品較多不能超過24小時,備查留樣應保存在0-4℃之間,防止肉樣解凍時水分損失。
5、若檢測結果水分含量超過77%,判定該被檢樣品水分含量超標,為不合格品,而不能隨意判定為“注水肉”。根據《生豬屠宰管理條理》第十一條規定:“定點屠宰廠(場)屠宰的生豬產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,不得出廠(場)。
本頁關鍵詞: